|
欢迎注册返佣啦外汇论坛,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银行间债市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在为提高外汇市场开放水平,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具备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守实需交易原则,限于对冲以境外汇入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通知》,既是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也是推动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对外开放的改革举措。
该负责人说,《通知》所称参与境内外汇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范围不包括境外央行类机构。为对冲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办理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在国内外汇市场已有的衍生品类型内不作交易品种限制。
|
|